《秀峰区财政局“三?!狈缦沼贝χ迷ぐ浮罚ㄐ阏?021〕3号 )政策解读
2021-04-02 17:25:00 来源: 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上级通知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秀峰区?;久裆?、保工资、保运转(以下简称“三?!?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防止出现“三?!碧乇鹗枪ぷ释涎油锨贩⒎诺确缦?。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做好县级“三?!惫ぷ鞯耐ㄖ?财预﹝2019﹞1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基层“三?!惫ぷ鞯耐ㄖ?桂政办电﹝2020﹞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县级“三?!狈缦沼贝χ迷ぐ傅耐ㄖ?桂政办发﹝2020﹞105号)等。
三、工作原则
坚持“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快速响应、处置有力”的原则,牢牢守住不发生“三?!碧乇鹗枪ぷ释涎油锨贩⒎诺韧环⑿苑缦盏牡紫?,切实保障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四、主要内容
(一)预警和预防机制。严格“三?!痹に闵蠛?,确?!叭!敝С鲈谠に惆才胖械挠畔人承?。财政部门在本级政府预算草案初步方案提交同级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初步审查或送交同级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前,将“三?!痹に惆才徘榭鏊姹炯墩に悴莅赋醪椒桨敢徊⒈ㄋ褪胁普棵藕妥灾吻普蠛?。区人民政府提前对未来1—3个月的“三?!碧乇鹗枪ぷ史⒎抛式鸨U锨榭鼋衅拦姥信?。存在支付风险的,应查找原因,积极采取措施,立足自身化解风险。
(二)应急响应机制。一是申请临时救助,开设财政工资专户,上级临时救助资金直接调度至财政工资专户,只能用于“三?!碧乇鹗枪ぷ史⒎?,不能用于其他支出。二是舆情处置,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要第一时间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统一对外公布信息,并做好对相关群体的解释说明工作,正确引导舆论。三是约束措施,接受临时救助时,制定“三?!碧乇鹗枪ぷ时U戏桨?,保障“三?!敝С雎涫档轿?。在上级临时救助资金归还完毕前,不得新增暂付款用于非“三?!敝С?不得自行安排民生扩面提标或出台各类津贴补贴政策;不得增加会议费、培训费;不得新上政府投资项目;不得新增财政供养人员。四是总结分析与评估,“三?!碧乇鹗枪ぷ史⒎欧缦盏玫交夂?,终止应急处置程序,区财政局对风险应急处置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三)责任追究。发生“三?!狈缦帐录?,由市“三?!庇绷斓夹∽橹葱形试鸪绦?,并提请纪委监委等有关单位按照职责作出问责决定和处理。达到问责条件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进行问责。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